2011年6月3日,一网络运营商的负责人到南宁市巡警九大队报案称,其分公司保卫部门发现,位于埌东六组菜市内的一网吧从2011年1月18日开始至今,所用于经营的部分网络系非法盗用该公司南宁分公司的合法宽带资源。该网吧在其分公司正规办理的原分配端口为10兆,实际在用端口峰值速率却为60兆,共造成该分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总计人民币15000元左右。
警方找到该网吧的负责人后,对方称有个叫汪某的人,能把网吧宽带10M提到50M,每月收费3400元。该负责人觉得很便宜,因为提高40M等于是每月要多交32000元,现在才3400元一个月。双方达成协议后,该负责人试用了一段时间发现很稳定,就给了汪某3400元。接下来,网吧每个月就付给汪某3400元。
通过网吧负责人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将涉案的汪某、雷某抓获,其中雷某系该网络运营商的工作人员。据两人交代,2011年1月17日,雷某的同学汪某找到他问,能不能修改网吧宽带的接入速率(运行速度),有个网吧想修改接入速率(运行速度)并且支付一定的报酬。雷某就到公司里的数据机房,修改IP地址,把这家网吧的接入速率(运行速度)就提高了。每个月,雷某都从汪某那里领取1700元报酬,一共得了4次。
2011年3月,汪某又找到雷某说,他又谈下了两家网吧,也要修改接入速率,并且提供了IP地址。雷某又利用工作职务上的操作权限,进行端口的不限速操作。此后,雷某从汪某那里多拿了6600元。然而,汪某从位于埌东的网吧里收取了13600元;之后又从火炬路和明秀路上两家收取了1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