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丰都某网吧老板为挣钱,用同一网民登记上网的电脑,允许多人上网打游戏被公安机关查处,警方按照相关规定,责令该网吧老板缴纳7500元罚金。
2012年11月9日12时许,丰都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民警网吧巡查发现,一网民张某(16岁,初二学生)没有身份证在位于县城的一家网吧上网打游戏。据询问,张某说向该网吧老板交了钱的,是网吧老板叫他上网的。
据调查,该网吧老板隆某交待:11月9日10时许,一网民向某用本人的身份证登记,在该网吧17号机子上网打游戏,大约20分钟后,向某匆匆离开。10时30分许,另一网民蔡某(成年人)未带身份证要求上网,隆某用刚离开的向某身份证信息让蔡某在17号机子上网打游戏,11时许,蔡某离开。11时20分许,张某(未成年人)未带身份证前来上网,隆某同样用向某登记的信息让张某在17号机子上网打游戏。没想到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
刘某抱着侥幸心理挣钱,违反实名制和杜绝未成年人上网规,丰都县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罚款7500元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提醒网吧和网吧经营者们,一定要按规定上网,否则将受到处罚。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