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巫溪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巴渝风暴1号”行动检查中,发现该县畅远网吧内只设一个安全疏散出口,且室内消火栓箱内无水枪、水带等消防设施,已不具备安全营业条件,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消防根据相关法规将该网吧临时查封。
11月28日,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位于巫溪县城厢镇先锋路的巫溪县畅远网吧进行复查时,发现不仅火灾隐患并未解除,网吧老板方某还擅自拆封、使用网吧内的被查封部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巫溪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依法给予方毅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