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从2002年开始在衡阳市白沙洲投资第一家飞狐网吧时就是靠借钱经营,因为网吧规模小,投资成本不高,且经营状况良好,所欠债务很快就还清。随着网吧规模不断扩大,网吧设备不断更新换代,以及网吧的装修扩展,刘某就逐渐感觉资金吃紧,于是便通过付高息借款、以高回报吸收投资款的方式为网吧经营融资。
为了打响“飞狐”品牌,实现自己的理想,刘某于2007年与人合伙开办了中山北路飞狐网吧,2008年与人合资开办了仙姬巷飞狐网吧。这些投资中的很大部分,都是刘某通过高息借款和吸收高回报投资款的方式筹集来的,投资款中最高年回报率达40%。由于融资成本过高、网吧发展步子太快,刘某很快就陷入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
由于刘某与各债权人都是实行单线联系,债权人见刘某的网吧经营得十分红火,并不知道他负债累累的事实,故大部分债权人在债务到期后都同意其继续延期。
直到2010年年初,许多债权人一齐到刘某处要求其履行债务,六十七名债权人才发现这位衡阳网吧界的大腕已经是资不抵债。截至案发时止,刘某通过借款及吸收投资款方式非法筹集而未偿还的资金高达10276034元,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本文来源: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