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网吧网民总规模已经达到9918万人,网吧成为中国网民的第二大上网地点。网吧已成为业务推广的主要渠道,全国近1200万台电脑终端孕育着巨大的市场商机。网民到网吧上网的目的,玩游戏,占95.09%,聊天交友,占79.02%,看电影或听音乐,占75.39%,这表明,网吧更趋向于相对廉价的娱乐场所之一。网吧影视服务业成为网吧继游戏之后的新的增长点。
《调查》反映,广电总局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及文化部《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网吧业主版权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形成拒绝盗版影视的习惯。
《调查》发现,新的违规形式也有蔓延之势,即以电信运营商为背景,开展侵权盗版或资质不全的非法影视服务。
《调查》剖析,我国法律维权程序冗长,一个网吧的诉讼往往6-9个月才能完成宣判;行政主管机关普遍监管无力,或处罚之后依然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助长了盗版企业的气焰。网吧影视版权已经成了政府监管死角。
由于网吧上网人群大部分是18-25岁的年轻人,正是形成正确意识形态的时期。网吧影视企业擅自播出未经内容审查的盗版境外电影和电视剧,将对下一代网民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产生深远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