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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柳军说,由于目前对网络文化的监管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网络信息良莠不齐,充斥着暴力、欺诈、色情等内容,“这种消极的网络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青少年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再加上青少年生理、心理发育的特殊情况,如果缺乏有力的网络道德影响,很容易诱发各种犯罪行为”。
与此同时,一些网吧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不惜违反规定,专门在学校周围设立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一些经营者甚至为了留住上网的孩子,专门提供吃住,通宵经营,帮助孩子逃避学校管理和家长追查,甚至纵容、包庇,客观上为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场所。而有关职能部门的各自为阵,对网吧的管理存在漏洞,则为违规网吧和无证经营的“黑网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
团浙江省委认为,预防和制止网络引发青少年犯罪,源头是关键。“如果网上是一片净土,青少年就不会被污染。”团浙江省委权益部负责人认为,让孩子们学会有效使用网络信息,学会正确利用网络进行交流,学会利用网络进行科学研究,学会利用网络发展自己,是预防青少年网络有害使用的最积极的办法。
而参加浙江“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在网络道德规范尚未形成的今天,需要靠法律的强制力量来规范青少年的网络行为。一方面,要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创造良好网络环境,为青少年营造一片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网路监管力度,针对目前青少年建立的网站几乎空白的状况,建设适合青少年的网站,把青少年的网上注意力吸引到这类网站上来,减少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接触。
另一方面,要加强青少年的自律和道德修养,通过社会、学校和家长的网络道德宣传教育,使青少年懂得分辨网络的良莠信息,让他们明白在网络中同样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公共道德。
同时,要完善网络法律制度,制定统一、专门的互联网管理法律制度,“基于目前网络具有较快的升级更新特征,这部法律还必须有一定的超前性和预见性。”周柳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