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上网又没钱的网虫肖某某等4人,在网瘾上来时竟铤而走险将网吧内的电脑偷走,12月17日,肖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12月17日凌晨,彭某某在“新阳光”网吧盗窃显示器时被抓获。在其监护人的监护下,民警们对彭某某进行了讯问。根据彭某某的供述,民警先后在县城“蓝魅网吧”、横马路地段将其同伙肖某某、刘某某和刘某抓获。随后,民警顺藤摸瓜将涉嫌掩饰犯罪所得的彭桂舟抓获。
经查,肖某某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一直辍学在家,在网吧上网过程中,他认识了彭某某、刘某某、刘某等人。自今年7月份以来,肖某某等人为筹钱上网和吃喝,便经常上网到凌晨,乘网吧管理人员打瞌睡之机盗窃财物,先后在“新千禧”、“新阳光”、“帝王”、“三国无双”等网吧盗窃作案10余起,盗窃电脑显示器10台、电脑主机1台,总价值1万余元。每次作案后,肖某等人将显示器以每台200至250元的价格卖给了彭桂舟,彭桂舟再以500至600元的价格卖到衡阳等地。
经审讯查明,肖某某今年13岁,系官家嘴镇人;彭某某今年12岁,系洪桥镇人;刘某某今年13岁,系灵官镇人;刘某今年9岁,系洪桥镇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桂舟已被刑事拘留,肖某某、彭某某、刘某某、刘某等四人因无刑事责任能力已由其监护人领回进行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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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衡阳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