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以上网“包夜”为名,专门盗窃网吧电脑的内存条、硬盘、CPU等硬件,两个80后的小伙孟某和张某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作案四次。
记者今天获悉,房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孟某、张某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六个月,各处罚金五千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在经过预谋后,2008年2月23日22点左右,21岁的孟某和22岁的张某来到房山区一网吧,以上网“包夜”为名,在网吧的情侣包间玩电脑。
次日凌晨2点左右,趁无人之机,孟某、张某用随身携带的改锥,将防护电脑主机的铁皮门门锁撬开,盗窃两台电脑主机上的硬盘、内存条、主板等配件,共计价值2700元。
得手后的二人感觉钱来得方便,于是,在2008年3月,孟某、张某又来到另几家网吧,以同样手法盗窃了5台电脑主机上的内存条、CPU、显卡和硬盘等。
其中,孟某在某网吧实施盗窃后,几天之后又伙同张某来到该网吧,同样以“包夜”为名再次实施了盗窃。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孟某和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继续追缴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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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