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局稽查队的队长,掌握着辖区内网吧的“经济命脉”,是各网吧经营户心目中的“关键人物”。然而原五华文化局稽查队队长先华利用手中的权利,对“手下”的网吧经营户吃拿卡要,公开索贿。今天,五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五华文化局稽查队队长先华涉嫌受贿一案,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的金额为3.12万元。
雁过拔毛 经营户都要给队长“上贡”
46岁的先华曾是军人,1997年退伍后的他调到五华文化旅游局下属的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工作。2003年,他被任命为五华文化局稽查队长。
随着手中权力的增大,那个工作努力、忠于职守的退伍军人逐渐蜕变成一个雁过拔毛的“网吧队长”。“如果不和稽查队的人搞好关系,队上的人就会三天两头的查网吧。”先华管辖区内一网吧经营户在先华落网后一语道破“天机”。为了让这群“拔毛”队少来网吧检查并使网吧生意运转正常,从2005年到2007年间,先后有9个网吧的经营者给先华送钱。
2005年3月,先华利用职务便利,为昆明互联星空公众电脑屋谋取利益,收受该电脑屋所送的人民币10000元。2005年4月,先华为昆明市五华区飞鸟公众电脑屋谋取利益,收受该电脑屋所送的人民币3000元。2007年6月,先华为昆明冰蓝网络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所送的人民币5000元……
“执法”犯法 国家明令禁止的事他都敢做
据了解,为了规范网吧经营,从2003后开始,我国相关部门一直在不断规范、控制网吧管理,国家2005年已明令禁止审批增加计算机台数。先华却置若罔闻,“执法”犯法,为多个网吧违规办理增加计算机台数和变更经营场所的手续。
“先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文化稽查队队长的职务便利,屡次权钱交易,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形象,而且向社会公众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那就是国家的行政权力能用金钱买卖。只要给钱,国家再三明令禁止的事也能办成。”办理先华案的一名检察官说,先华的“言传身教”在网吧经营户中传开后,很多经营户为了违规增加计算机台数和变更经营场所,纷纷给先华送钱。而先华收下钱后,事情总能够顺利办成。
公开索贿 经营者敢怒不敢言
检察机关查明,先华先后收受9个网吧经营者送给的3.1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虽然检察院指控先华受贿的数额不大,可在办理案件中,办案人员发现除了受贿外,先华还常常吃拿卡要,甚至公开索贿,情节十分恶劣。
有一位经营户说,请吃请喝,给点小红包都是小事,最让他“难忘”的是,先华有一次公然抱怨他给的红包太少了。“一次请他吃烧烤,他喝多了,期间骂了很多难听的话。回去的路上,他直接提出要钱。无奈之下,我只好当场数了3000元钱给先华。”
还有的经营户反映,他们晚上常常会接到先华的电话,“命令”他们到某某地方去。去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先华在外面花天酒地以后,让他们去买单。对于这样的要求,经营户们从不敢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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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