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柱郝洪捷)记者上午从市文化执法总队获悉,今后市民初次到市内网吧上网,需拍照存档。
今天上午,记者在通州区新华大街一网吧上网时发现,除了要像往常一样登记身份证号,网吧工作人员还要求记者现场接受拍照。
记者注意到,对方拍照使用的是一个长方形盒子状的摄像设备,上面写有“北京市网吧上网登记设备”字样,监制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天有关部门下发了新规定,并发放了新设备,要求网吧必须为上网者拍照。
记者随后采访了负责北京网吧管理的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的胡斌,他说,这是北京市网吧管理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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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