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陆川讯(记者梁贵)4月20日下午6时许,陆川县城娥眉路一网吧网管小刘拒绝了两名少年上网的要求后,万万没想到,两名小小年纪的孩子会因此报复行凶。小刘被连砍6刀,他当场抓获一人,另一人逃离了现场。因为被抓获的行凶少年未满16周岁,所犯罪行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八大重罪,他已被警方送回家,但家人拒绝收留他。 被拒上网,两少年持刀砍伤网管 4月21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陆川县人民医院外一科病房见到了伤后的小刘,他的两肩和背部总共被砍6刀,医生给他输了700毫升血浆才救回了他的性命。小刘向记者回忆说,他一个月前到陆川县城娥眉路某网吧上班老板再三叮嘱,不要让成年人到网吧里上网。20日下午6时许,两名少年走进网吧提出要上网,他按规定向少年索要身份证登记时,对方无法出示,他即拒绝了两名少年的要求。 两名少年离开后10多分钟,小刘突然感觉背部一阵发麻,回头一看是刚才被赶出网吧的两名少年,手里握着什么东西朝他劈来。他便扑上去抓住其中一人,夺下他手里的物体,一看,夺过的竟然是一把柴刀,刀刃还在滴血,而自己也已经满身是血。另一名少年逃离了现场。 小刘的同事报了警,将被擒获的一名行凶少年交给了赶到的民警,然后搀扶小刘走出网吧。在网吧门口,他们一连拦了4辆客运三轮车,驾驶员都没有停车。平时步行不到10分钟的距离,小刘一路滴着血,在同事的搀扶下,走了20多分钟才到医院。此时,网吧老板娘闻讯赶到,交了5000元医疗费。在手术室里,小刘接受了6个多小时的手术。 年少凶残,却无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21日下午2时许,陆川县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所长陈立志向记者介绍说,接到报案后,他们即刻出警将当场被擒的行凶少年抓回派出所进行审讯,并连夜追捕另一名少年。经过法医的初步鉴定,小刘的伤势为轻伤。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两名少年未满16周岁,所犯的罪行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八大重罪,因此警方无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陈立志介绍说,被抓获的行凶少年是陆川县沙坡镇人,外号叫“沙坡仔”,今年4月刚满15周岁,但已在陆城派出所留有盗窃的案底。该所民警多次联系“沙坡仔”的家人,要求他们前来领回孩子,但一直到21日下午3时许,仍不见他们的踪影。当天下午5时许,派出所只得派车将“沙坡仔”送回家,而他的母亲表示,她不愿意领回这个儿子,更不会向受害者家属赔偿。 在陆城派出所内,记者见到了“沙坡仔”。他瘦瘦小小,身高不到1.4米,衣服还沾着血渍。他说,母亲在家务农,父亲长期在外,而他没人管,刚念完小学二年级就到陆川县城“混”,每天都在街上游荡,没钱就盗卖自行车,然后上网打游戏。 钻法律空子,少年犯罪让警方头疼 小刘的父亲从医院了解到,要治愈儿子的伤势需要约5万元钱,经济窘迫的他很难借到这笔钱,只能寄望于行凶者家属的赔偿。当听说“沙坡仔”的家人不愿意领回儿子,更不会作出赔偿时,他表示惊讶。小刘的父亲对记者说:“你说,他们小小年纪,怎么下手那么狠毒?” 陈立志介绍说,这些参与犯罪的少年做事不考虑后果,作案手段更加偏激和残忍。他们很懂得钻法律的空子,甚至出现过少年举刀追着巡防队员满街跑的情况。他分析说,这些孩子如此心狠手辣,往往因为是家庭放弃了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以至他们过早进入社会,成为“脱缰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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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陆川,伤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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