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6日下午3点,铁东区一家网吧的服务员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男子在电话中说:“你家网吧有台机器一个小时后会着火,让你家老板准备一万块钱,待会我再打电话。”电话挂断不一会儿,网吧的56号包厢就着火了,众人连忙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一个小时之后,那名男子又打来电话,命令网吧老板赵某在晚上6点把钱送到烈士山指定地点,还扬言“不送的话就放把大火”。赵某报警的同时,将一摞纸放到了指定地点。事后那名男子有所警觉,没有去取。据赵某回忆,听口音那名男子有30岁左右,本地口音。
就在赵某的网吧着火前三天,立山一家网吧也着了火。大火烧坏了电脑、桌子、空调等物品,共价值10多万元。四天后,网吧老板田某也接到一名男子打来的电话称:有个朋友看田老板生意做的挺好,才放火烧网吧。
7月28日,公安机关根据两家网吧老板提供的线索,将正在电话亭打电话谈条件的嫌犯董某抓获。事后,董某承认这两家网吧都是自己放的火,目的就是想唬点钱。
近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董某有期徒刑11年,并分别赔偿网吧老板田某和赵某经济损失共计10万余元。
(北方晨报 常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