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0岁的施江峰,系灵宝市豫灵镇人,初中毕业后辍学在家。2006年6月份以来,好逸恶劳的施江峰把黑手伸向了网吧少年,他和薛亚平、李彦鹏结成一个团伙,频繁出入豫灵镇的各个网吧,搜寻到目标后,把上网少年挟持到无人处,施江峰以搜出一毛就打一拳相威胁,逼其掏光身上所有的钱财。曾有李姓少年悄悄留了3元饭钱,便遭来施江峰雨点般的拳头暴打。截至案发,施江峰一伙共得手3次,抢得现金9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施江峰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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