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一审被判死刑的省城“5·5网吧爆炸案”被告人卢款委托律师向合肥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正式提出上诉。根据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制度,三被告人将二度过堂。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5月5日21时许,卢东溟和卢款携定时爆炸装置来到省城“浩宇”和“巨星”网吧,由卢款将两个定时爆炸装置放在两家网吧窗台并启动定时装置,造成了震惊全国的“5·5网吧爆炸案”。11月13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卢款死刑,宣判后卢款当庭提出上诉(同被判死刑的卢东溟和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卢宏均当庭表示不上诉)。
卢款的辩护律师陈文贵告诉记者,受卢款家人的委托,昨天上午他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卢款的上诉状,上诉状中主要对一审法院认定卢款为主犯提出上诉;另外,卢款认为他带警察抓到了他叔叔卢东溟属于“立功”表现,但一审法院未予认定,卢款对此也提出上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上诉的死刑第二审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卢款上诉后,作为同一案件的被告人卢东溟、卢宏也将与卢款一起二度受审。
(黄瑞莉、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