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本是方便学生查资料的地方,但现在有不少把电子阅览室改成
网吧来
经营的现象出现,对此很多网友表示这种在
学校开网吧的情况真的合法吗,事实上国家法律规范明确规定学校房产不能出租
开网吧,这里就来详细说说。
按照相关规定,大学电子阅览室在服务内容上是提供电子文献的信息检索服务,开展与计算机检索、网络服务有关的培训活动以及多媒体浏览等全方位服务,为高校师生提供公益性、社会性、服务性和教育性的知识传播;在服务方式上不以营利为目的。
而这种将电子阅览室改网吧来赚钱,显然不符合这样的定义,属于
网吧。那么有法律规定学校房产是否能出租
开网吧吗?事实上是有法律明确规定的。
在《国家14部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
网吧及网络
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内上网场所实施备案登记管理、 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须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
网吧。违反以上规定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学校改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