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网吧的经营管理,推进网吧连锁企业健康发展,国家根据各种需要,制定了加盟连锁网吧指南。
第一个是申报条件,申报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应具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全资或控股的直营门店数不少于30家,且在3个以上的省设有直营门店;符合连锁经营组织规范;所有直营门店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未受过有关部门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做出的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第二个申报材料的提交,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意见;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申请书;企业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网吧连锁企业投资或控股直营门店的证明材料(公司章程或直营门店各股东财产权利关系等)、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企业经营情况;
直营门店相关材料:名单列表、各门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连锁经营规范制度:统一的财务制度,具备可联网的计费软件系统与技术管理软件的说明文档、服务器架设地址、托管或线路租用合同及客户端分布情况等资料;连锁企业的形象标识;自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所属直营门店未受过罚款(含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声明;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报流程及申报时限说明主要包括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应向总部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审查,颁发认定证书。未通过认定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依据文化部2003年《关于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管理的通知》(文市发[2003]15号)批复的全国连锁网吧经营单位,申请认定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的,向文化部直接提出认定申请。
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已批准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于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将年审申报材料递交文化部,由文化部对已批准的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进行年审。对年审合格的企业在认定证书上加盖专用章,对年度认定不合格企业的停止其全国网吧连锁企业资格。
本文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