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报警
虚拟的我被虚拟色魔强奸了
事情源于数月前,《第二人生》虚拟世界内发生了一起前所未有的风化案。一名比利时玩家报警称:自己在游戏里扮演的虚拟少女被一个虚拟色魔强奸了!据她描述,虚拟色魔利用一组程序编码控制了她在游戏中角色的身体,对她实施了“强奸”。
当时多数传媒仅仅把该事当作花边新闻报道,因为从未听说过这样离奇的事情,而且受害者和罪犯都只是虚拟角色,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出人意料
警方接警后立即着手调查
尽管报案“离奇”,但比利时警方却出人意料地在接警后立即着手调查,并很重视这起特殊“强奸”案。不过截至目前,尚未有任何相关人员因这起案件遭到起诉。
类似这种虚拟世界内发生的犯罪活动,被揭发、举报和经传媒报道的其实只占少数,大部分人之前并没有当一回事。此次惊动比利时警方的“强奸”案爆出来后,另一名女会员也站出来现身说法,细数网络游戏中曾滋扰过自己的“犯罪”行为。她在《第二人生》内买地建屋,另一名会员也在她的隔壁建了一间屋,两人成为网上邻居。岂料她发现此人竟然利用屋子做“未成年人士性爱俱乐部”,引来大批来历不明的虚拟人物,想与少男少女进行性交易。对此,这名女会员备感愤怒:“我现在正想办法对付这个坏邻居,不排除会买下那人的地,把他赶走。”
质疑声音
为虚拟强奸出警合理性在哪?
就在比利时警方郑重其事地对该案展开调查,了解当中是否确有犯罪行为时,全球舆论界对此纷纷发表看法,尤以美国媒体为代表,掀起了一场“论战”。
美国一贯关注IT行业发展的著名杂志《连线》编辑瑞基纳·林恩撰文指出:“虚拟世界中的犯罪,其危害程度远低于真实世界中的违法行为,为了一起发生在游戏中的虚拟强奸案而出动警力进行调查,我看不出其合理性究竟在哪里。虚拟强奸可能是不道德的,但终究不是犯罪。”
林恩还对虚拟犯罪的定义提出了质疑,认为用现实世界中的法律去定义虚拟游戏中的行为是可笑的。拿虚拟强奸为例,这个词究竟是什么意思?是否像其字面表达的一样拥有内在含义。究竟指的是操纵某个虚拟角色违背他人意愿实施某种行为,还是以文字或画面形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支持声音
防范虚拟人物搞犯罪勾当
尽管林恩的观点得到了不少认同,但也有不少玩家坚持认为虚拟犯罪同样应该被列为犯罪的一种形式,既然《第二人生》设计出来的游戏主旨就是投影现实社会,那么玩家在游戏中扮演的虚拟个体拥有的财产和权利当然也应该得到相应保护。所以他们大声疾呼,要求制订法例加强管制虚拟世界,防止虚拟人物进行犯罪勾当。改变目前游戏成员只需受林登实验室公司会员守则约束的局面。
不过也已经有一些游戏会员作出反击,认为监管有侵犯言论和表达自由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