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第三方C2C交易平台首次明确发出严厉警告。
此前,文化部曾呼吁限制虚拟交易。去年底,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公开表示,网络游戏中发生的由虚拟交易引发的非法敛财已经引起政府高度关注,他认为国家应该立法禁止虚拟财产交易。
“虚拟财产”的说法来自游戏装备、顶级帐号等体现游戏成就感的虚拟物品的货币化,日益普及的网络交易行为使其成为一种可以与人民币互兑的“虚拟财产”。目前,淘宝等C2C交易网站已成为我国最大的虚拟财产交易平台。
在国外,韩国文化部已于近日向国会递交禁止虚拟货币中介之法案,该项提议将在12月的韩国国会上进行审议,一旦获得国会通过,包括专门的虚拟物品交易网站、C2C电子商务网站等都必须停止虚拟货币交易的中介服务,否则当事人将被判处5年以下或5000万韩币的惩罚。
一些法律专家指出,虚拟财产在网络运营商网络范围内进行流通,本身对互联网发展具有推动意义。解决虚拟财产对市场和产业秩序造成的混乱,可以借鉴韩国经验,通过立法对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无序交易进行禁止。淘宝是国内最大的虚拟交易的集散地,应当受到监管。这样做既可以保护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又防止不法之徒利用第三方平台敛财,扰乱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