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国庆前夕,包括韩寒、慕容雪村在内的20余名作家就苹果应用程序商店(App Store)涉嫌盗版侵权提起诉讼。本周四起,作为维权“先头兵”的慕容雪村等8名作家,将在市二中院与苹果美国公司对簿公堂,8人的索赔金额达1000多万元。
中国作家抱团维权
这起跨国官司源于韩寒、南派三叔、麦家和当年明月等作家发现自己的作品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苹果应用程序商店摆上“货架”出售,他们认为这是明目张胆的盗版侵权行为,遂决定通过集体诉讼的方式向苹果公司发起维权战。
据原告方代理律师王国华介绍,20余名作家组成维权联盟,采取集体诉讼的形式分批向苹果美国公司讨公道。他认为,中国作家的作品没有经过授权就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被售卖,这侵犯了作家的著作权。虽然在今年一月份收到起诉书后,苹果公司删除了一部分作品,但这些作品很快又重新出现了,“因为程序商又再次上传了,很无奈!”
王国华透露,20余名起诉的作家中,已经有13人的诉求获得立案,他们向苹果美国公司的索赔金额逾2300万。其中,本周将开庭审理的李承鹏、慕容雪村等8名作家维权案索赔金额为1000多万元。韩寒等其他5位作家的起诉何时开庭,还要等待法院通知。
诉讼之路困难重重
对于作家们来说,能够最终和苹果公司在北京对簿公堂并非易事。苹果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其北京分公司仅负责市场销售,而苹果在线商店对外宣称的经营者为注册地卢森堡的苹果子公司iTunessarl。于是,对于个人来说,找到一个合适的“被告”也是一个难题。
“苹果公司消极对待我们提起的诉讼,并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王国华说,原告方已经有证据证明,苹果美国公司实际上参与了苹果应用商店的经营。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案件由被告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苹果美国公司以该案管辖法院应当是被告住所地及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为由,一再提起管辖权异议,使得案件的受理和开庭一拖再拖。
而所谓的“避风港”原则也成了苹果可能的借口,由于该原则认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如果由于其链接、存储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在网络服务提供商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作为给程序开发商提供经营平台的苹果应用商店的实际经营者,苹果美国公司是否侵权、是直接还是间接侵权、是否适用避风港原则等,将是法庭上原被告双方争锋的焦点。
胜诉先例鼓舞作家
今年9月27日,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告苹果公司侵犯著作权,索赔53万元的案子有了一审结果,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苹果侵权成立,赔偿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经济损失52万元。赔偿数额与诉讼请求相差无几。出版界认为,这个案例具有标志性,对其他类似诉讼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记者看到,市二中院在判决中提出,根据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App Store的经营者系苹果公司。即使侵权应用程序为第三方开发商所开发,鉴于苹果公司参与了涉案应用程序的开发过程,对第三方开发完成的应用程序进行了挑选并决定了其在App Store上的分销,同时在销售收益中得利,事实上与第三方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仍构成共同侵权,苹果公司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9月14日,韩寒诉百度文库侵权一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百度因三项著作权侵权事实成立被判向韩寒赔偿10万元。
王国华说:“虽然对于胜诉充满信心,但即使作家维权联盟主张的数额全部获赔,也不能弥补苹果公司给作家、出版社、经纪公司、销售商等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