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之后,腾讯和360再次对簿公堂,不过这一次腾讯要求的赔偿金额上升至1.25亿元。
记者今天从腾讯公司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了腾讯公司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腾讯公司宣布,腾讯不仅要求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更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人民币,同时连续三个月在其网站(360.cn,360.com)首页显著位置,在新浪等网站、《法制日报》等报纸显著位置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向腾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011年9月,腾讯对“360隐私保护器”获得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360一方被判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与第一场官司明显不同的是,腾讯此次要求的赔偿金额从400万元直升至1.25亿元。
为什么提出1.25亿元的高额赔偿?腾讯的起诉书中表示:“被告(360)的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减少了原告(腾讯)的增值业务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给原告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亦导致用户不能再享受优质、安全、有效的即时通讯服务,最终损害用户的利益。原告主张1.25亿元的赔偿金额并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