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的账号,这些账号被“包马人”称为“信”,经过“洗信”(即将没有虚拟财产的“信”剔除),得到2000多个有效的“信”,通过变卖这些“信”里的虚拟财产,他一个人就获利百万元。
其他的“包马人”还有:陈六,他包下了针对“武林外传”的盗号木马,每月支付“包马费”1.2万元,后涨至1.5万元;盛七以每月2.5万元价格包下“征途”的盗号木马;范八以每月2.5万元包下“问道”的盗号木马;杨九以每月2万的价格包下“梦幻西游” 的盗号木马……
“包马人”通过直接在网上传播、转卖,以及雇佣他人盗号等方式牟利,同时他们又发展其下线,称为“站长”。陈六就将“武林外传”的盗号木马发送给何十、吴十一等“站长”,由他们租用服务器放置木马,这些“站长”下线是“流量商人”,由他们来扩大木马的传播,同时“站长”们又从“流量商人”那儿收购大流量的“信”。杨某、郭某、程某等“流量商人”拿到木马后,疯狂攻击一些网站,甚至连政府网站也不放过,江苏、上海的一些政府网站也被嵌入病毒链接,以劫持这些网站的用户下载“流量商人”种下的木马。
从未谋面的犯罪团伙集体落网
2008年5月5日,由于“大小姐”入侵,江苏某厅政府网站陷入瘫痪,并由此案发。公安机关随即展开侦查。
2008年的夏天,这些“大小姐”背后的神秘黑客们,因为从来没有见过面,他们决定在上海聚会,为其中一人庆贺生日。对他们久已关注的公安机关,通过技术侦查获得此信息后,对他们进行了抓捕,并从他们随身携带的十余台笔记本电脑中,获取了大量的电子证据,这为后来此案的侦查带来很大的便利。
三次退回补充侦查终得以起诉
2008年8月23日,这起木马案由公安机关移送至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们审查发现,这一类案件受害人非常不确定,因为大多数人虚拟财产遭窃后,都会自认倒霉,大都不会选择报警;另外,此类案件的案值也很难确定,尽管王业供述,他生意最好的时候,曾经3个月就挣了3000万,但在实际的审查过程中,只有数百万案值被确定。
在对涉案人员进行依法讯问后,本着对这起案件负责的态度,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先后三次将本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月9日,公安机关第四次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检察官曹立说,多次退回补充侦查,是执法机关慎重办案的表现。因为这种新类型案件中,证据的取得、电子证据的固定与认定,都无先例可援。一方面,公安机关作出了大量的工作,他们面对的是海量信息,仅其中一人的交易记录他们就打印了800多页,更不要说那些聊天记录了。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此案,补充侦查时,对于证据如何以合适的程序调取、如何鉴定、如何转化等,检察院都给予侦查工作很多检察建议,并最终形成证据锁链。而且,根据2月28日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七)》,已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罪名,检查机关可以以此罪名提起公诉。
9 7 3 1 2 4 8 :
本文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