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4日,原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宣武区人民法院被撤销,由新成立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其间,法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因原告要求过高,法庭调解失败。
西城法院经审理认为,猝死具有突发性和意外性,抢救的黄金时间仅为4至6分钟,目前医学上抢救成功率也极低。网吧工作人员发现胡某情况异常,随即叫来急救车,并报警,无不妥之处。
被告网吧依法取得许可证、安全审核证明,其营业场所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因家属不同意解剖,胡某猝死原因不明,事后有关部门经过检验,未查出网吧存在问题。法院就此认为,被告网吧在经营中不存在过错,已尽到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案件受理费和一半鉴定费总计9691元要由死者家属负担。由于被告北京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表示自愿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补偿死者家属2万元,法院对此表示同意,并写入判决。
鉴于原告没有到庭,法官表示,判决书将于下午快递给原告。而网吧的律师对于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开庭时,死者家属曾指出在胡某猝死一案中网吧存在3大过错,法院对此进行了调查,并在判决中一一进行了阐明,认为:网吧24小时营业并不违规;网吧在管理上符合要求;网吧通风条件合格。
案件回放
今年2月22日晚7时,37岁男子胡某到北京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经营的网吧上网熬通宵。次日早晨8点多,被告工作人员发现胡某情况异常,叫急救车并报警。急救人员赶到现场诊断,确认胡某已死亡。事后,胡某家属向网吧索赔40余万。 本报记者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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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