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一中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通过网络植入木马程序盗窃他人钱款的刑事案件。
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王某通过公共网络将木马程序从网络后台植入被害人电脑,将被害人李某、白某等98人的网络银行中共计321万余元转入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游戏平台,购买游戏点卡、虚拟金币等。嗣后,王某将上述游戏点卡等出售套现,又将套现得款在中国联通官网购买充值卡后再次出售。
2013年1月14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4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王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法院未当庭进行二审宣判。
6年前,王某还参与了轰动一时的网络攻击沪私车额度拍卖网站服务器一案。
2009年7月初,王某将“darkshell”木马恶意软件客户端上传至他人网站进行传播,帮助周某获得了5000余台上网用户计算机的控制权。同年7月18日上午,周某在参与上海私车额度拍卖活动过程中,操纵木马恶意软件的控制端,向被其非法控制的5000余台计算机发出攻击私车额度拍卖网站服务器的指令,致使该网站服务器无法正常运行,该次私车额度拍卖活动被迫取消。
2010年9月,王某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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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