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此次“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引发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广大权利人对此也高度关注。本报近日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
保护数字版权是治理重点,国家版权局正对“今日头条”进行立案调查
记者:“剑网2014”专项行动已经启动一周了,请问目前进展如何?
于慈珂:国家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党组对于依法治理网络空间非常重视,继针对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开展“净网2014”专项行动取得重大成果之后,又乘势而上,与网信办、工信部和公安部一起积极部署启动了此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针对网络侵权盗版亮剑。“剑网2014”专项行动目前处于发动投诉举报、开始部署清理检查阶段。各级版权行政部门正在积极收集线索,接受群众投诉和举报。国家版权局正在对第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进行梳理和核实。从目前投诉和举报的情况看,文字、影视、音乐、游戏等作品依然是网络侵权盗版的重点。因此,这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
对于那些案情重大、具有典型性的大案要案,国家版权局将直接查办。其余案件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移转地方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各级版权行政机构一定会加大力度,敢于碰硬,通过案件查处推进网络版权保护,切实维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对于涉嫌触犯刑律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今日头条”网近日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事件。请问国家版权局是否注意到相关报道?
于慈珂:是的。其实早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之前,国家版权局就收到了有关传统媒体的投诉,称“今日头条”网未经许可转载了他们的新闻作品。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已经受理相关投诉,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国家版权局将通过查办案件和正面引导,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
记者:此次“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规范网络转载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请问国家版权局将采取哪些措施促进网络转载的规范化?
于慈珂:近年来,网络媒体特别是移动网络媒体蓬勃发展,使得网络媒体未经许可转载传统报刊新闻作品的问题凸显了出来。加强版权保护、规范网络转载,任务繁重、刻不容缓,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这既是保护原创、促进文化繁荣所必需的,也是维护网络传播秩序、保护网络安全所必需的。
国家版权局将通过查办案件和正面引导两个手段,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首先,网站要开展自查自纠,正视并查找问题,尽快解决;其次,我们要加大主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对网站的版权监督管理;再次,推动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
网络媒体应主动自查自纠,与传统媒体开展版权合作,实现合作双赢
记者:有的网络媒体认为自己使用传统媒体的作品是扩大了其传播面,并为传统媒体的网站带来了流量,或者在转载后付费了。它们把这些视为可以转载的理由。请问,这些理由是否成立?
于慈珂: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先许可,后使用”,这是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之外,不论是出于什么目的使用了作品,不论是付费还是不付费,不论是营利性还是公益性,使用作品必须先取得权利人授权许可。“先许可,后使用”这项原则对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都是适用的,没有例外。在法律规定框架下, 未经权利人允许就使用其作品都是侵权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剑网2014”专项行动把支持传统媒体维权作为一项重点,鼓励、调动权利人维权积极性,引导支持权利人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手段,开展正当维权,主张合法权益。同时,我们支持权利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如采取通知—删除程序、申请民事诉前禁令等手段及时制止侵权。
广大网络媒体也应增强尊重版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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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