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电脑方面的专长,盗窃10余家网吧,专拆网吧内的电脑配件倒卖。近日,记者从石景山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石景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3年8月份,30岁的上海人陆某,与妻子离婚后抛下刚刚满月的孩子,独自从上海来北京散心。陆某刚到北京就丢失了自己的身份证,因为没有身份证件,他很难找到像样的工作。懒得补办证件,又不愿干粗活,且需要每个月给孩子汇生活费的陆某,很快花光了随身携带的5000元现金。曾在上海从事电脑硬件销售工作的他便打起了盗窃网吧的主意。
陆某在供述中这样说道:“进网吧时,我说忘带身份证,管理员让我报了个身份证号便进去了。上网到凌晨,我无意碰了下电脑的机箱,机箱盖居然掉了下来,露出里面的配件,我看四下没人,就迅速将内存条拔下,将机箱盖盖回去,换了台机器继续上网。”据陆某供述,其先后流窜于通州、朝阳、丰台等多地,在十余家网吧实施盗窃,行窃所得的内存条、CPU等赃物都卖给了中关村一摊主。
据了解,为了伪装自己的身份,陆某找人买了一张假身份证,在各网吧登记后实施盗窃。2013年11月底,陆某在石景山某网吧一晚上便卸走了20余组内存条及CPU,销赃后获得赃款1.2万余元。网吧老板发现后立即报警,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很快锁定陆某,在另一家网吧将陆某当场抓获。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高晴认为,应加强网吧自身管理,采取必要的防盗和保护措施,另外网吧应严格把关登记情况,避免用伪造的身份证或他人的身份证进行登记。其次,要对收购他人电脑配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收购赃物的严重后果,严格把握所收购物品来源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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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