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是农历腊月二十三,也是中国北方俗称的“小年”。细心的人不难发现,南方人过小年是在腊月二十四。民俗学家解释,南北小年不同日,跟我国古时“官三民四船五”的传统有关。
辽宁大学文学院教授、辽宁省民俗学会常务副会长杨太介绍,古时过小年曾有“官三民四船五”之说,即官家腊月二十三过小年,百姓腊月二十四过小年,而水上人家则是腊月二十五过小年。这一说法的形成有何典故已不得而知,但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的等级观念比较强,因此过小年也分不同的身份地位以及职业。官家和富人往往要早过一天,以显示自己的特殊待遇。
由于中国北方在更长时间里是国家的政治中心,受官气影响较重,因此小年多为腊月二十三;相反,南方远离政治中心,小年便为腊月二十四。而南方地区水系发达,沿湖居民和水上船家较多,他们的小年定在腊月二十五,当然北方的船家并不遵循“船五”的习俗。杨太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腊月二十三过小年的主要是中国的东北和华北地区,而腊月二十四过小年的地区则要多一些。
“不过无论是哪天过小年,人们辞旧迎新的愿望却是一致的。”杨太说,在这一天人们祭祀灶神、吃饺子、张灯结彩、垒旺火堆,预示着春节庆祝活动渐入佳境。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