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玩微信吗?”现在,不少年轻人都喜欢用微信交流。然而,微信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通过微信骗财骗色。2013年10月,象山男子赵某利用微信,主动搭讪美女,约见面后伺机偷走对方财物,近日,因涉嫌盗窃罪被象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浪漫约会成了盗窃
在宁波上班的周小姐热衷微信聊天,去年10月底,一名陌生男子主动搭讪周小姐,自称姓赵,在象山上班。
在微信聊天中,赵某风趣幽默,对周小姐关怀备至,令周小姐很是心动,时间一长,按捺不住好奇心的她决定见一见这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
10月29日晚上7点左右,“体贴”的赵某开着车把周小姐接到了象山,两人一见面就去宾馆开了房,周小姐一心沉醉在爱情的美梦中,殊不知,身边的赵某却早已动起了歪脑筋。
原来,就在周小姐进房放包的时候,赵某看到了包里躺着一叠红彤彤的百元大钞。
为了能拿到包里的钱,赵某百般哄骗,把周小姐送进浴室洗澡,顺手把包里的1600元现金塞进了自己口袋,冲着浴室里的周小姐喊了声“我走了”。
一听赵某要走,周小姐急忙挽留,“不要走,洗完澡一起吃饭”,可这时的赵某早已不知去向。不安的周小姐翻了翻自己的包,才发现已落了个“人财两空”的下场,随即报警。
事后,经审讯,32岁的赵某早在2005年起就因盗窃被象山县人民法院多次判刑,是个“惯偷”。
温馨提醒:微信交友保持警惕
经办检察官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数额较大标准可以按照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目前浙江省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3000元,所以赵某盗窃数额较大标准可按1500元确定。
近期微信诈骗案频发,经办检察官提醒,尤其是女性朋友在微信交友时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见面。如果涉及钱财,更要三思而后行。除此之外,还应该对微信进行隐私设置,防止骚扰,也防止骗子。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