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一名40多岁的女子到兰溪市公安局兰江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网友敲诈了5000元。在派出所里,这名叫阿珍(化名)的兰溪女子向民警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去年11月,阿珍在网上打双扣,认识了一个姓潘的男子,双方互加了QQ。
潘某告诉阿珍,自己在兰溪、杭州等地都有企业,在千岛湖还买了房子,生活条件优越。阿珍也将自己的生活状况告诉潘某。知道阿珍在厂里上班,潘某便说要给阿珍买一个摊位,让她轻松地赚钱。潘某的体贴让阿珍对潘某深有好感。一来二去,双方关系日益暧昧,但是始终没有见过面。
“有次视频聊天时,我刚洗完澡没穿衣服,他用视频探头拍下了我的照片,还用QQ发过来给我看过。”阿珍说,尽管当时她有些生气,但是两人依然很热络地在网上聊天,经常到深更半夜。
1月2日中午,阿珍收到潘某短信,对方想借5000元钱。阿珍借故推脱,并不想将钱汇给潘某。见钱未得手,潘某威胁阿珍,如果不把钱汇给他,他就将阿珍的裸照贴到她的家门口,或者发到网上,让她身败名裂。这让阿珍十分害怕。
1月3日,阿珍将5000元钱汇到了对方卡里。被敲诈后,阿珍越想越不对。第二天,她便到派出所报了案。
当天,经过侦查,潘某被抓。他是贵州人,25岁,曾因盗窃三次被判刑。据潘某交代,他在兰溪没有正当职业,整天游手好闲。事发前,潘某手头紧,便想以裸照为由敲诈阿珍。其实,他每次都在网吧上网,手上并没有阿珍的裸照。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