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今年27岁,年纪不大,却已坐拥千万身家。
2010年,她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专售各类高仿奢侈品的店铺,短短6个月,销售额高达2000万元。因为买家好评多,交易量大,网店发展很快,截至今年已经拥有三皇冠(注:皇冠代表淘宝网店信誉等级,三皇冠卖家的好评数在5万到10万之间)。
9月29日,下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专案组的民警将正准备出门的李某抓获归案。目前,李已被检察院批捕。
面对民警,李某谈吐自若、表现淡定,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一直觉得“问题不大”。
记者了解完李某的案件后感叹,如果不是因为法律意识太淡薄,她简直称得上营销奇才。
可惜了。
多次去法国奢侈品店铺试穿真品她的网店里只卖“顶级”A货
李某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庭条件算不上十分优裕。
中专毕业后,李某待业在家,最大的爱好就是翻看时尚杂志,研究潮流走向。哪个奢侈品品牌又推出新品,哪款衣物眼下最受欢迎,她都如数家珍。
在亲戚和朋友眼里,李某是个痴迷奢侈品的小女生,也是个有想法、有胆魄的女强人——性格执拗,脾气倔强,什么事都要做到最好。在服装市场里租个小小的摊位,卖卖廉价的衣服,这不是她的生活。她的梦想是去干一番大事业。
从2010年2月开始,李某全身心地投入到网店经营中。为了获取一手时尚信息,她多次飞往法国戛纳,去各奢侈品品牌店铺试穿当季最新的流行服饰、鞋包。每次试穿,李某都会仔细研究衣物的面料、设计、做工,并拍下细节部位的照片。
回国后,李某将这些照片发给广东、深圳等地的厂家,如对方制作水平达到她的标准,才能获许向她网店供货。
负责办案的余警官说,李某是个特别考究的人,对货品的面料、花纹等要求苛刻,所以供货商做出来的A货和真品几乎一模一样,普通消费者很难鉴别。
“全国同类商户中,她的店铺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余警官很感慨,“面料舍得选贵的,做工又精细,可以说是A货中的上等品。一般顾客买回去都蛮满意,店里生意好得不得了。”
对同行搞价格操控对顾客搞“饥饿营销”
李某文化程度不高,但很有生意头脑,余警官对她的评价是:好强、能干,是个聪明人。
因为店铺经营得好,李某在圈子里小有名气,不少厂商找上门来,希望能给她供货。李某与供货商做交易,有个“硬性规定”:保证自家店铺的终端零售价为全网最低。这就意味着,如果供货商要向其他网店提供同款商品,协议价格必须开得更高。
此外,李某还很关注做同类经营的商户,经常和他们联系,商讨售价,意图组建“攻守同盟”。她曾对某同行说过:“不能把这个市场做烂了。”
对于顾客,李某也很有一套。她深谙消费者的心理,擅长运用各类营销手段。
淘宝网店里售卖的商品,都有“宝贝详情”一栏,卖家可以在此进行图文编辑,进一步展现货品特性。李某在编辑“宝贝详情”时,除了推销自家货物,还会配上同款货物的“专柜价”和“代购价”截图,三者对比,一目了然。
某款Miu Miu的凉鞋,专柜售价8000元,代购7000元左右,而李某网店里只卖2000元,几天内就售出上千双。许多买家留言说“款式、用料完全一样”。
有时候,李某喜欢摆摆噱头,即便库存充足,也要拖上一两周才发货,声称外商催得急,手头的货不够卖了。这种“饥饿营销”效果蛮好,顾客对货物品牌的真实性更加深信不疑,部分“爆款”、“限量款”甚至会出现抢购风潮。
称“香奈儿”为“小香家”,称“LV”为“驴牌”:她以为自己已经规避法律风险
李某在四季青一带租有上千平方米的厂房,作为“工作室”使用。工作室包括多个部分,制图室、摄影棚、分拣仓库等一应俱全。
由于事务繁琐,李某还雇了10位“小工”,分别负责网站编辑、客服应答和制单发货。
在具体工作中,李某很注意“规避”法律风险,手下的员工上岗前,她都要特别交待一番——制图人员为货物编辑配图和文字说明时,不许标明品牌全称:“香奈儿”改为“小香家”,“LV”改为“驴牌”,“普拉达”改为“PDA”……图片中凡是出现品牌标识的地方,都要打上大半块马赛克;客服人员与顾客交谈时,涉及商品品牌的问题一律回避,只能说所有货物都是“外贸原单”;发货人员包装货物时,要先把商标剪掉,且包装盒中不带发票。
余警官说,李某心思缜密,但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这些自作聪明的行为不但没有规避法律风险,反而证明她存在主观故意,属于知法犯法。
李某一头长发,皮肤蛮白,长相清秀。办案民警上门抓捕时,她穿着一身自家店铺的“假名牌”。
问讯过程中,李某表现得很无辜,她反复强调自己“卖的是理念和品牌”,认定自己的行为没有触犯法律。
余警官说,李某的案子因涉嫌金额特别巨大,是公安部统一协调,省市区三级经侦部门联手淘宝网侦办的。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及“假冒注册商标”两项罪名,目前已被逮捕,她“工作室”里剩余的货物也被查封。
警方提醒: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在网络营销中,卖家应知法守法,不要自作聪明、掩耳盗铃;买家也应擦亮眼睛,仔细鉴别,特别是面对低价商品时,要理智选购,避免上当。
真正的奢侈品品牌对面料、配件数量都有严格控制,不存在所谓的“外贸原单”、“尾单”等。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