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啥都讲究高科技。这不,就连偷车贼销赃,也和高科技搭上边了。石家庄27岁的小伙小刚(化名),因为偶然从超市门口“捡”到一个没上锁的自行车,卖掉之后尝到了甜头,从此便走上了偷车路。三年的时间,他以此为生,偷完了就放到网上卖。他甚至忘了自己共偷了多少辆自行车。
“捡”辆自行车“捡来”偷车瘾
记者近日在法庭上见到小刚。小刚是中专文化,学的计算机专业。毕业后,他换过多家单位,但都干不长,每次都是因为“没意思”而辞职。
2010年的一天,失业的小刚从超市出来,发现门口停着一辆没上锁的新自行车。他见四下无人,便骑上就走。没过几天,这辆自行车就被他以不到二百块钱的价格卖了出去。
尝到甜头的小刚觉得这种“捡漏儿”的方式来钱快。从此,他便开始在超市、商场等无人看车、人流量大的地方“捡漏儿”。
但是,这种守株待兔的方式也并不轻松,于是,他从家里、修车点找来一些旧车钥匙,频频到超市、商场附近等停车地点作案。
赃车网上卖被抓后获刑
“反正能弄开。”对自己的偷车方式,小刚不愿多谈。他一般只偷名牌自行车,最起码要八成新。因为自己学的是计算机,喜欢上网,于是,他便把自行车挂到同城交易网站上,以一二百元的低价卖出。
三年的时间里,除了有一次被失主发现将他扭送到公安局外,小刚的“偷车生涯”还算顺利。
但是,7月19日13时许,他在石家庄市胜利北街某超市停车处,正将一辆山地车推走时,被车主看到。车主立即电话报警,随后赶到的110民警将小刚抓获。
经鉴定,小刚盗窃的这辆自行车价值人民币2878元。因为其它被偷盗的自行车无人报案,检察机关没有进行指控。
日前,石家庄市桥东区法院在工人街社区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小刚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2000元。
“一定要将车锁好,尽可能找有人看管的地方停车。发现自行车丢了,要及时报案。”庭审结束后,小刚结合自身,对大家进行了提醒。
本文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