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用户投诉称,在使用中国电信天翼手机时,一觉醒来发现手机已被停机,半夜竟然偷跑流量8.3Gb,超出流量套餐7.4Gb,产生话费高达2376.68元。运营商如此进行强制消费,“天价流量”到底该如何提防?
央视曾曝光
记者联系到了该事件受害人谢先生,据他介绍,他已使用中国电信天翼某153手机号码长达四年半,10月9日早晨睡醒后突然发现自己手机已被停机,并产生高达500元欠费,而更让人惊讶的是他在查询后得知手机竟然在他半夜睡觉时偷跑了8.3Gb流量!
电信通话账单
据他介绍,当晚10点他将iPhone插上充电后就睡觉了,手机一直连着家中wifi,当时并未开启任何下载程序,但不知为何手机半夜竟然会偷跑这么多流量。根据中国电信后台显示,10月8日晚23点9分产生流量4.2Gb,接着在9日凌晨4点3分又产生流量4.1Gb。但是假设3G手机平均下载速度150Kb/s,8.3Gb流量也需要手机满载运行15小时才能跑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在事件发生后,谢先生向中国电信客服进行了投诉,但连续一个星期给客服打了十几遍电话,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和处理,中国电信客服只是说“经后台查询,该情况是正常的”。他无法理解这种很明显的流量话费异常,为什么会是“正常的”,而客服也始终拒绝回答流量异常的原因。
▲用户手机短信截图
谢先生的手机短信截图
无独有偶,最近有媒体报道成都的赵先生在使用3G手机时也遇到类似问题,偷跑流量1.7Gb,损失话费456元。看来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具有一定普遍性。
其实早在2012年1月,工信部就专门发出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规定:“对电信用户套餐内语音通信、短信、多媒体信息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实际使用量达到套餐限量,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并告知用户超出套餐外继续使用该业务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查询方式。”
其中第七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结合本地消费情况,设置异常高额通信费用提醒值,用户当月累计通信费用超过该提醒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及时通知用户。”
另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消费者可据此对电信运营商提出双倍赔偿话费损失并要求道歉。
在此次事件中,谢先生为记者出示了他的手机短信,根据短信显示,半夜偷跑的流量,却直到早晨8点才收到所谓的提醒短信,我们不禁要问,电信天翼对用户如此进行天价强制消费,“亡羊补牢”是否为时过晚?电信运营商这种垄断企业何时才能学会真正“为用户服务”呢?
建议用户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先与客服进行联系,如果协商无果,最有效的途径是向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进行投诉。
本文来源:环球网科技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