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是手机,到手的却是面膜。近日,淳安一位六十多岁程先生,通过电视购物买东西,没想到碰到这样的消费陷阱。
程先生有个12岁的孙女,读小学四年级。两个月前的一天,孙女看了北京一个电视台的购物节目后,萌生想买台笔记本电脑的念头。再连续看了多次电视购物节目后,程先生的孙女按照节目里的导购提示,偷偷用他的手机拨打了“400免费电话”咨询。
这之后,程先生就不时接到多个电视购物销售人员的电话,对方要求他订购电脑、手机等产品,程先生对这类节目比较谨慎,因此每次都找借口回绝了。
尽管如此,他最终还是被骗了。
有一次,又有电视购物销售人员打来电话,告诉程先生,因为他的手机拨打过电视购物台的电话,所以手机号码有机会参加抽奖,而且还很幸运地中奖了。销售人员同时告诉他,像他这样的幸运者全国总共1000名,能够获赠3000多元的3G手机一部,这款手机可以直接上网看电视和QQ聊天等功能,他们会通过邮局代收货款的方式送达,收到货物时,程先生只需支付280元即可。
一听有这“好事”,程先生就让对方先寄过来看看再说。
前几天,邮局“代收货款”的手机送达程先生家,正在外地的程先生接到邮递员的电话,委托亲戚帮助垫付货钱收下了包裹。谁知,第二天程先生回到家,拆开盒子后傻眼了:这里面根本不是一部3G手机,而是一盒面膜。
知道受骗后,程先生就与电视购物的售后服务中心电话联系,但一直没有结果。只好向当地工商投诉。
淳安工商人员也试图与售后中心再次取得联系,但一直没有成功。最后,将程先生的情况通知了邮政快递公司,对方负责人答应了给消费者退货退款。在处理这件事情时,邮政快递公司一位邮递员介绍,类似的电视购物受骗,在他手上就遇上了十多次。有的花了800元、1000多元的,也有更多的。但是他们买回来的东西,不是不能正常使用,就是被调包了,“有一个人花了1000多元买了部手机,寄过来却是一个稻草枕头。”
事实上,当地的工商部门也碰到过不少类似的情况。消费者买的东西,不是东西不对,就是不同型号或者不能正常使用,最夸张的一位被骗消费者,买了东西收到的货物竟然是一块砖头。
对于类似的电视购物消费纠纷,工商人员表示因为经营者在外地,不在当地工商管辖范围内,无法直接介入调解。因此,像程先生这样能幸运挽回损失的毕竟不多,更多的都是吃了哑巴亏。
工商人员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对于电视购物节目,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电视广告中绝对化的宣传语言,慎重购买。在购买前,应多渠道、多方位了解所购商品的信息,了解市场价格,避免被低价迷惑而盲目购买;另外,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选择本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商品进行购买;收货时要细心验货,对存在瑕疵、损坏或功能不全的商品应予拒收;对已付款的商品要注意保留订货凭证,收货后保存好维权凭证,如购物凭证、订购单、正式发票及汇款单等,万一商品出现质量问题,便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