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录取通知书本是每个学子十年寒窗的见证,然而近年来,部分高校通知书却成为通信企业的重要推销平台,在通知书里夹寄电话卡、宣传单早已是普遍现象,新学子还未踏入校门就面临着一次消费选择权“被剥夺”的无奈。
录取通知书夹带电话卡 学生:能不用吗?
小何今年被长江师范学院录取了,可他在收到通知书后没多久又收到了一个从学校所在地重庆涪陵寄来的快递。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张移动的电话卡,而且在随寄的宣传单上要求他激活电话卡“确认通知书寄到情况”,并表示“开学事宜将通过该卡发布,请务必保持畅通”。
被山西农业大学录取的小刘也碰到了类似情况。她说:“学校给了个电话号码,能不用吗?”原来,她收到的通知书没有直接夹带电话卡,而是寄了张单子,单子上有一个联通的电话号码。除此之外,没有咨费标准,没有宣传语,只是写着新生开学后凭借这张单子可以到当地的联通营业厅激活上面的电话号码。
甘肃政法学院同样在通知书里面夹带了电话卡,只是为学生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在通知书里夹寄了两张电话卡,一张电信的,一张移动的。
不用不行?夹带电话卡成“指定信息发布渠道”
如果仅仅是提供一张当地电话卡供学子选择,或许学子们不会这么为难,但校方采取的各种“鼓励”学生使用的方法,却让学子们深感无奈。
小高今年被四川农业大学录取了,她不仅收到了通知书和移动电话卡,还被告知:学院要通过此卡发布新生信息,请务必保持畅通。“但是我新买的手机是联通定制的手机,只能用联通卡,总不能再买一个吧?”高歌有些愤愤不平。
随着开学季到来,记者对收到“信息发布”电话卡的同学进行了回访,受访同学均表示,包括开学缴费、注册等一系列信息,均是由校方直接发布到随通知书提供的电话卡上,以后还有班级活动,奖学金申领等事项,“这下真成了‘不用不行’了。”一位抱着“侥幸”心里的同学无奈地说。
校企频频“顶风作案” 违规电话卡涉嫌侵犯学生消费选择权
大学录取通知书本是教育信息的载体,却因种种原因成为这种既不利于市场竞争,也不利于高校在新生心目中的形象塑造的商业媒介。
2013年4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信部电管〔2013〕107号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明确规定:
电信企业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向校园用户邮寄或与其他单位合作邮寄移动电话用户身份识别卡和业务宣传资料。针对这些“顶风作案”的行为,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重庆市电信行业主管部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说,局里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了地方条例对文件进行贯彻落实,并对各电信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他强调,对发现的未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的企业,将采取了约谈、责令整改、督促自查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坚决维护校园用户的合法权益。
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晴认为,在工信部明确发文禁止的情况下,电信企业和校方的这种行为是肯定涉嫌违规。就法律层面而言,如果电信企业不仅夹寄了电话卡和宣传页,还跟学校签订了排他性的协议,限制和阻碍其他电信企业针对新生开展正常的经营竞争手段,就涉嫌侵害了学生们作为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同业公平竞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