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360浏览器提供“屏蔽百度广告”插件,涉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奇虎三六零软件(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目前东城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称,二被告通过360极速浏览器、360安全浏览器以及二被告网站向互联网用户提供“屏蔽百度广告”插件,针对原告进行了一系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当用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登录“百度搜索”网站,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时,该插件会去除百度搜索结果页面上部、底部的推广链接以及右侧的全部内容。
原告认为,二被告的行为是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刊登道歉声明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以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