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近日,湖南长沙消费者刘明将长沙移动告上法庭。刘明7日向记者透露,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消费者:剩余流量被清零
6月17日,刘明在长沙涂家冲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上网套餐:20元包150M流量。到了7月结束后,刘明发现自己还剩下92M没用完。到了8月1日,刘明发现7月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了。“合同上没说明剩余流量会被清零啊。”刘明觉得不公平,“如果我超过了套餐的流量,运营商可是按照1M 1元的费用收取呢。”
8月2日一早,刘明就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刘明“反清零”的事情发到微博上后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围观,短短两天时间内转发了将近4万条,评论也接近300条。记者仔细浏览了一下,超过80%的网友表示“求胜诉”,但也有网友表示:“能胜诉才怪呢。啥叫套餐啊,就是有协议必须用完,用不完就作废的啊,不然流量包干嘛给那么便宜的价格。你想用多少付多少的钱就不要包套餐啊……”
运营商:清零是通行做法
记者发现,长沙移动并不是唯一一个推出包月套餐的运营商。以移动数据套餐为例,设有5元30M/月,10元70M/月,20元150M/月等套餐,还设有3元10M与5元30M的加油包,若是客户在当月未结算前就已超出流量,便会提示有流量叠加包,但是每月只能叠加一次,而之后超出的流量则以1元/M来结算。
套餐里清楚列明多出的流量要如何结算,但是,对于当月未用完的流量则没有明确的提示。记者致电本地运营商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基本上是“没办法,如果包月套餐中用不完的,不能退,只能当浪费掉。”换言之,也会被“清零”。
律师说法:这个案子有代表性
“这个问题我觉得值得关注,”知名律师朱永平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是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来确认两者的关系——当消费者购买套餐的时候,相当于签订了合同。”
朱永平分析说,当运营商与消费者在签订套餐的格式合同时,如果明确写明“不能退还套餐中剩余的流量”的话,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公民的财产、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以及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原则,运营商应该退还剩余流量”;另一方面,如果运营商在合同中并未对剩余的流量做任何约定的话,则属于“约定不明”,“在这种情况下,套餐的剩余部分便视之为公民的财产必然归消费者。”朱永平强调,这个案子极具代表性,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