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的“小米盒子”设置的影视点播功能,从而被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对电影《武侠》、《泰囧》提供的在线播放服务,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今天记者了解到,海淀法院现已受理此案。
深圳迅雷公司称,经过合法授权,深圳迅雷公司对电影《武侠》、《泰囧》享有独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以自身名义向侵权方主张权利。
迅雷公司了解到,被告小米公司生产的“小米盒子”设置了影视点播功能,用户可以在连接互联网后通过该功能点播包括《武侠》、《泰囧》的影视作品。小米公司与未来电视有限公司就《武侠》、《泰囧》的播放具有合作关系,而两公司均未取得该节目的有效授权。
深圳迅雷公司认为,小米公司与未来电视有限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为其商业目的将未获取使用授权的剧目在网络上传播,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停止在线播放服务,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故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