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为何不像其他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一样选择在中国进行Moto X组装而是选择美国本土,必然会有其理由。当然,谷歌对市场会有所考虑,但是Foss Patents知识产权专家弗洛里安-穆勒在这里给出了他有趣的见解:
在2011年苹果与S3 Graphics移动设备专利纠纷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简称ITC)明确了制造界限。如果说进口的产品侵犯有效知识产权,而不是在进口商进口之后才发生的侵权行为,那么ITC可以禁止进口违反了专利权的产品设备。对于Moto X而言,多个组件将以非组装的形式发往美国,那么这就可能是谷歌为了确保Android软件仅仅在美国安装而不是在进口前安装。
如果说将来Moto X引发了侵权之争,大家就能找出更多关于此设备的制造产业链。现在,谷歌的立场是明确的:它认为,Moto X在美国实行最后组装能够将其置于ITC排除令的范围之外。如果谷歌的战略是正确的话,那么一旦发生侵权行为,专利权所有人只能通过向美国联邦法院(或外国司法管辖区)起诉来维护自身的权利。那么看看三星和苹果之争,大家就会明白这是一个多么困难和费时的过程。
这是弗洛里安提供的一些关于Moto X在美国组装的真正原因的背景:
难怪微软一直努力搭上Android成功列车的顺风车,原因在于那些Android设备制造制造商和和销售商们需要支付其专利授权费用。
据报道,在2011年微软声称三星侵犯了微软的专利权,要求三星每台Android手机支付给其15美元的赔偿。报道称三星认为10美元是合理的,尽管真正的金额并没有透露,但是三星的确是和微软签署了协议。
虽然具体的赔偿数字现在仍然不清楚,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微软从Android手机上得到的专利授权费(更不用说利润)远远高于Windows Phone的收入。
把上面的两个点融入Moto X在美国组装这个故事:美国专利执法有两种方法。一种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但是穆勒已经指出这既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能否成功也说不准。另一种就是向ITC寻求建议性判决:这一种的好处在于其解决速度更快,能够对侵权产品执行不允许进口的条例。
微软从其专利的Android的许可证中所赚取的利润远超过了其从自身的手机操作系统Windows Phone的利润。但是因为近些年谷歌没有出售Android设备,而是放弃了它,因此谷歌不会因为Android而支付给微软任何费用,那么微软也无从谈起索赔了。但是或许微软会选择那些安装Android的手机厂商进行索赔,而不是针对操作系统本身。
现在,谷歌推出了自己的运行Android的手机Moto X。这就使得谷歌可能会受到来自微软的侵权指控。在某种程度而言,无非是赔偿的问题。那么微软将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又慢又昂贵普通法院;寻求ITC禁止进口的这一又快又便宜的方式。而这就是谷歌决定在美国组装的真正意图。
如果说Moto X可能违反了微软的专利的话,那么ITC没有任何理由来禁止进口Moto X。由于进口并没有违反专利,那是在进口之后才有的事情。
笔者仍然怀疑这是否就是Moto X在美国组装的唯一原因。那么也有可能是Moto X主推个性化,而中国制造商们无法很好的实现这一点。同时,美国也有很好的市场营销机会。但笔者毫不怀疑的一点,正如穆勒所言,那就是这一步必然是谷歌深思熟虑的结果。
本位作者美国《福布斯》杂志网络版刊登专利作家蒂姆沃斯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