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多家环保组织调研报告中指出的富士康等企业涉嫌污染太湖水域事件,涉事企业所在地昆山市委市政府2日紧急召开由环保局、富士康等企业共同参加的新闻发布会,昆山富士康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公司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昆山环保局表态,将采样监测涉及企业所有排放口的排水以及富士康厂区内河、娄下河等河道的底泥、水质,并约谈涉事企业负责人。
8月1日,绿色江南、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自然之友、环友科技和自然大学五家环保组织发布《谁在污染太湖流域?》调研报告,指出富士康、鼎鑫电子涉嫌污染排放,给太湖流域昆山地区的皇仓泾河和娄下河造成严重污染,导致这些河流中的底泥重金属严重超标。
对此,昆山富士康集团城北厂区经理杨继贤回应称,该公司在昆山高新区生产制造的排污悉依政府相关环保法令的要求办理,报告中所谓富士康“内河”,经查该河除实属防涝用途外,富士康并非唯一排放使用者,而富士康厂区所排入内河的工业废水符合有关法令的排污标准。
昆山市环保局副局长丁玉东表示,该市已立即部署,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对涉及企业所有排放口的排水进行采样监测(包括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对富士康内河、娄下河等河道的底泥、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对于报道中提及的暗管进行开挖,查明管道走向,彻查企业是否存在偷排行为;约谈涉及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全面自查、如实申报企业环境行为。“我们将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丁玉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