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某想通过网络炒作提高其知名度,为此其花了7万元交与某公司负责炒作粉丝量。但毛认为在支付7万元只收获6万粉丝,与此前承诺的1500万粉丝数差距太大,于是他将负责炒作的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其已支付的7万元并赔偿1万元损失。近日,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毛先生说,被告公司主动向他推销粉丝炒作并承诺关注度提高后会有广告收益。为提高自己QQ空间的知名度,他于去年4月22日与对方签订合同,约定由该公司在60天内,通过在20家以上全国大型论坛门户炒作,以及在最知名网络媒体新闻投放,进行宣传推广他的官方QQ空间,使空间粉丝关注度达到1500万,同时在腾讯微博、腾讯空间获得官方认证。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此次炒作的服务费为10万元。毛先生后给付了7万元服务费,现合同期满,而他空间粉丝数远未达到预估效果。
毛先生认为,被告明知粉丝数达不到承诺的数字还与他签约,违背诚信原则,给他造成了严重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7万元并赔偿1万元损失。毛先生在法庭上说,被告收费10万元仅仅主要靠刷粉丝,而其粉丝最高只有6万。眼见无法完成合同,又劝说他炒作腾讯微博。直到6月下旬才开始做空间推广,之后为他进行认证。但由于被告违规炒作和发布色情信息,被腾讯取消了认证。
被告公司表示,当初是原告主动找到他们希望做空间推广。公司当时建议不做推广,因这样不会给原告带来任何经济价值,且公司也不能保证关注度。但原告说关注度提高后,会发布一些挣钱的内容,于是他们就签订了合同。“公司已尽心尽力地履行了合同义务,1500万的粉丝关注度仅为预估效果,合同签订前已向原告表示过不一定能达到。”
被告代理人认为,原告对合同理解有误,合同约定的是关注度即浏览量,而不是加为好友的数量,公司也不存在违规刷粉丝的现象。代理人说,他们的推广工作包括在主要网站、论坛及知名网络媒体发布链接,QQ认证、微博推广,而空间内容主要靠原告去做。粉丝量最高大约达到200万左右。“由于原告进行过色情链接等,导致认证被取消。”
被告公司还当庭提出反诉,要求毛先生立即给付拖欠的3万元费用并承担4500元违约金。对于被告的说法,毛先生予以否认,并称其空间一直交给该公司操作,他本人没有管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