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差时手机遗落澳大利亚某酒店,回国后失主委托酒店将手机寄回,承寄人为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递有限公司(下称DHL)。快件到达北京后,包裹内的3部手机却遗失,失主因此要求快递公司进行全额赔偿。
据失主的助理李先生介绍,失主盛先生在澳大利亚出差时,将3部手机和1个充电器遗落在墨尔本洲际酒店。3月15日,他们委托该酒店将手机寄回至北京,承寄的快递方为DHL公司,快递重量2公斤。“可快件到京后,却被海关扣留了,因为里边的物品与填单不符。”李先生称,快递到达北京后,里边的3部手机却不翼而飞。
事发之后,失主即与DHL交涉赔偿事宜。李先生表示,因快递是运送途中出现物品丢失,DHL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失主要求其赔偿3部手机价款9000元、邮递费190澳元(约合人民币1193元)和索赔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前天,DHL公关部负责人周女士回应,对此票快递出现异常向客户表示歉意。周女士介绍,快递在北京口岸接受海关工作人员例行查验,并发现包装内的3部手机丢失后,公司对内部运转流程进行了检查,转运记录显示此票快递各检查点正常。但因货物的运输中会经手公司之外多方人员的操作,无法确定转运中出现问题的节点。
周女士表示,因为此票快递并未购买保价,根据相关规定,只能按货物的重量给予每公斤25美金(折合人民币约306元)的赔偿,并补偿此票快递的全程运费182澳元(折合人民币约1078元)。前晚,李先生表示对此赔偿金额无法接受,不排除之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