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万元购得运营商两个靓号,并办理了实名登记,但没想到号码居然是“赃号”而被停机。如今,两个号码已物归原主,花巨资买号的林先生一怒之下,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还回原号,或者另外提供两个新靓号。昨日,本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
骗子伪造身份证重置靓号密码后补办新卡出售买主认为运营商未尽审核义务
2011年6月,揭阳的林先生花费5.4万元,从陌生人“黎某强”手里购买了尾号为“555555”和“99999”的两个靓号。据林先生回忆,“黎某强”当初自称要去外地做生意,所以才把这两个靓号卖掉。“因为我和他(黎某强)互不认识,也怕这个号不是他的”,为了安全起见,林先生特意要求黎某强一起去运营商办理转让手续。
在运营商营业厅,林先生和黎某强两人都出示了身份证,工作人员办理了转让手续。同时,林先生还申请办理了实名登记。
孰料,林先生使用号码10余天后,收到运营商发来的短信,称“号码所属权有异议”,紧接着林先生买来的两个靓号被停机了。
林先生称,运营商告知有客户报警说两个靓号均系被盗用,是警方要求停机。
靓号原来是“赃号”
2012年3月5日,林先生得知,警方破获了一起手机靓号被盗案件,涉案号码中,就有林先生购买的两个号码。
1个月后,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原来,售卖给林先生号码的人是诈骗犯罗某,“黎某强”是其伪造的虚假身份。罗某通过办理假身份证、非法获取靓号手机卡相关信息,冒充持卡人对号码进行密码重置,随后再补办新卡,用来高价售卖。经查,罗某累计诈骗数额达10万余元,被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
案子破了,两个号码归还了原来的机主。花费5.4万元买靓号的林先生该怎么办?
将运营商告上法庭
林先生认为,自己也是涉案两个号码的所有者。“这两个号码是我去运营商营业厅按流程办理的,我也应该有合法的使用权!”为了追回靓号,林先生将运营商告上法庭。
林先生认为,运营商在办理手机号码挂失补卡、转名登记等业务中应认真查验核实、确保号码无异议。运营商在办理号码转让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使用后却以号码另有所属为由,单方面剥夺自己的合法使用权。此外,即便购得的号码是“赃号”,但自己也是善意取得,运营商无权单方面将号码挪给他人。为此,林先生希望法院判令运营商将两个靓号恢复给自己使用,或者另外提供两个新靓号。
运营商审查存在漏洞?
昨日上午,本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运营商辩称,林先生购买的两个靓号,早在之前就有人使用。尽管诈骗犯罗某以非法途径办理了补卡手续,但并未经原使用人同意,因此涉案号码使用权依然应归原使用人所有。
林先生律师认为,运营商在为诈骗犯罗某冒充持卡人对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以及补办新卡过程中没有提出异议,故运营商在审查过程中存在漏洞,最终导致林先生利益受损。
对此,运营商承认其关于挂失补卡、密码重置的业务规则可能存在漏洞,声称业务员在办理业务时也难以准确判断原号码使用人的身份。运营商解释,之所以推出密码重置业务,就是出于便民考虑。因为之前有许多用户非实名办理手机卡后,因时间太久忘记密码,“这个业务确实有漏洞,但是出于便民需要,是无法避免的,毕竟利用这种方式诈骗的人是少数,而不记得密码的人才是多数”。
不要赔钱只要号
林先生认为,既然是运营商的业务漏洞导致其发生损失,责任就应该由运营商承担,而不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当主审法官问及是否可以调解时,林先生当庭明确表示,自己不接受任何金钱上的补偿。不过他同时表示,如果运营商不能把原来的号码还给自己,可以找两个差不多的号码。“一个尾数6位都一样,一个尾数5位都一样,这个条件就可以调解”。但对这个要求,运营商则表示颇为为难,称此类靓号都已经有人使用了。林先生认为,运营商拥有号码分配权,肯定拥有许多号码资源。
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