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17世界电信日,发起纪念日的初衷是宣传电信的重要性,普及电信科学技术。时至今日,没人有会怀疑电信科技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然而,就是这样一些生活、工作中都无法离开的电信设备,像手机、宽带网络等,有时却会给你。我带来麻烦,甚至是财产上的损失。今年2月初,深圳的夏先生在俄罗斯出差时遗失了一张移动全球通手机卡,该卡与其信用卡绑定。当时,夏先生并未察觉手机卡已经丢失,所以一直未挂失。
2月中旬,当夏先生查询信用卡使用情况时,发现信用卡已刷爆,其中五笔费用都来自深圳移动,分别是2月8日178.9元,2月9日1504.07元,2月10日2912.43元,2月11日2830.83元,2月12日1446.20元,共计8873元。
夏先生赶紧拨通了移动客服电话,这才知道手机卡一共被透支了15000多元,其中8873元已经通过信用卡扣费成功,因此,自己还欠深圳移动6000多元。在15000多元当中,有约12000元为国际漫游话费,3000元为流量费。夏先生连忙办理了停机业务。
“我在购买全球通卡时,协议中有明确规定透支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为什么在我的话费透支达到1000元时,移动没有采取停机,最终导致我的手机卡产生巨额话费?” 夏先生表示,“15000元的话费损失,完全可以通过在透支话费额度达到1000元时停机去避免。 ”
对此,深圳移动客服解释:“透支额度不超过1000元,并不是说在话费透支达到1000元时,会马上停机,而是说可以透支的额度能够达到 1000元。由于所透支的这15000元话费都是国际漫游拨打和上网产生,国与国之间的话费结算不会那么快,所以在透支额度达到1000元时,手机卡还可以使用,继续产生话费。另外,全球通卡欠费是不会被停机的。”
夏先生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此事。目前,双方仍在协商,还没有结果。
5月14日,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深圳移动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对方昨日回复称,“涉及到国与国结算问题,明天才能核查清楚”。
律师观点
超额费用应由移动承担
“我认为,此移动卡所产的费用应该由移动公司自行承担,而不是夏先生。”大方律师团队律师黎大方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法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法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移动公司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告之消费者实际消费情况,因未及时告知造成的超额消费,应该由移动公司自行承担。”黎大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