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保护费遭到拒绝后,竟邀他人狂砸网吧,日前,这伙不法分子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小伟来自乐都县,无业,2006年5月10日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2012年2月1日16时许,小伟伙同小明(已判刑)等人在我市城西区五四大街某网吧内,向网吧负责人林先生索要“保护费”遭拒。
次日凌晨2时许,小伟和小明纠集了军子、小路、翟林(均另案处理)等9人持木棍等物进入该网吧,无故殴打服务员并砸毁网吧的玻璃门、展柜玻璃、电脑、微波炉、饮水机等物品,损失达5880元。
城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小伟犯寻衅滋事罪,于3月14日向城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被告人小伟无视社会秩序,在公共场所强拿硬要、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小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