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3月27日凌晨,在给苹果总部的邮件中,记者特别问了一个与中国区业务并不完全相关的问题:《纽约时报》去年4月刊登了一篇文章,揭露苹果在美的避税行为与自称的道德标准存在很大差距,不知苹果公司对此怎么看?并打算了解一下这种“合法避税”在中国是否存在,以及有人认为容易“避税”的苹果应用在华的销售额和利润,以及缴税情况。
没想到,虽然美国加州还在夜里,但苹果总部仍很快便把这封信转给了苹果中国。
在记者发去新的采访邮件后两个小时,苹果中国公关部门的吴女士再次从北京打来电话,表示她已看到了记者发给美国总部的邮件。她强调,自己一直在与本报驻北京的记者沟通,而这位记者“对情况已相当了解”,“我估计苹果总部不会再发一个官方声明”,而所提问题“应当去问你在北京的同事”。
记者提出,《纽约时报》在这篇报道中说,苹果将大约70%的利润,通过在低税收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等手段转移到海外地区,通过这种“合法”方式,苹果公司每年避税数额高达数十亿美元之巨。
对此,吴女士说:“由于这篇文章写于一年前,已经很旧,因此苹果总部不便发表评论。”
有关应用商店问题,她表示苹果可以提供一共推出了多少应用,不过她手头没有销量额等数字,可以在转天去问一下其他部门,但“不能确定有关数字是否可以公开,可能在统计上不同的国家也会不一样”。
而在北京,本报记者追问苹果中国的过程中,对于苹果公司的应用商店是否纳税、向谁纳税的问题,苹果中国该公关负责人表示,会向业务部门咨询这一情况,并未直接给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