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诽谤360安全软件窃取用户隐私,金山公司再次被判侵权,据悉,这已是金山方面连续三次因名誉侵权和商誉诋毁被判向360方面道歉。
3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奇虎360诉金山商誉诋毁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定金山安全软件有关“360窃取用户隐私”言论属于商业诋毁,判决金山公司刊登道歉声明,并向360公司赔偿30万元。
该事件缘起于2012年2月,金山公司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在网站发布诋毁360“涉嫌偷窃用户隐私”致使相关360产品遭苹果商店下架等侵权文章,并在金山电池医生软件上设置弹窗向用户散布虚假信息等情况。
对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360公司)起诉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金山公司)和贝壳网际商誉诋毁案进行了一审审理,一审法院判定,金山和贝壳网际存在商业诋毁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此,金山方面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26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金山和贝壳网际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专业公司,应当及时对相关的网络媒体报道进行核实,并提供准确的信息,在此基础上发布科学、客观的信息才是其应当尽到的安全义务。因此,金山在网站发布诋毁360偷窃用户隐私致使相关360产品遭苹果商店下架等信息,属于商业诋毁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判处金山和贝壳网际须在判决生效七日内刊载声明、消除影响;同时,判处金山和贝壳网际赔偿360公司30万元的经济损失。
附:360近年官司一览——
2010年12月 360恶评百度软件,诱导用户卸载,被判赔38.5万元;
2011年3月 360董事长周鸿祎捏造事实诋毁金山,被判赔5万元;
2011年4月 360恶意诋毁腾讯软件,被判赔40万元;
2011年5月 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被判赔35万元;
2011年8月 360抹黑金山员工李铁军,判赔5000元;
2011年9月 360侵权腾讯软件一案得到终审判决,360败诉;
2011年10月 360抹黑金山,诱导用户强行卸载金山网盾一案终审,驳回360上诉,维持原判,360被判赔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