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申请安装门头招牌手续就是免费的,可是有些商家赶时间未履行相关程序,反而耽误了正常经营。7日上午,在柳北区执法局,经营网吧的陆先生因违章设置门头招牌,被处罚了1000元。
上个月初,陆先生在跃进路租了一处场所,用于开设网吧。为了争取早日开张,尽快“回本”,房子租到手后,陆先生立即着手设计并购买材料进行装修施工,首先是安装门头招牌。经过3天的紧张施工,在获得审批之前,一块长约10米、宽约2米的门头招牌总算装好了。
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了该问题,依据《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以及《《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其中对临街门头招牌的设置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各门面业主欲设置门头招牌的,须向所在城区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申请,经城管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后,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决定是否批准予以设置,整个过程是免费的。
由于陆先生的招牌未经审批,当天上午,执法人员依法对陆先生处以1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