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网吧 >> 网吧天地 >> 网吧行业 >> 网络追踪 >> 正文

铁道部:春运可售票数不属政府信息 律师提复议

2013-2-8新京报张媛
:铁道部:春运可售票数不属政府信息 律师提复议

■ “律师申请公开春运票数”追踪

北京律师向铁道部申请公开今年春运期间的可售票总数一事,前日铁道部答复称,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昨日两名律师提出了行政复议。

1月18日,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彬与同事马纲权向铁道部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公开今年春运期间(1月26日至3月6日)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可售票总数,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通过不同销售途径的发放分配比例,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发放总数、销售总数、预留总数及具体数据,当日当次车不同票种的发放程序、发放规则。

“铁路客票发售是企业经营行为”

肖文彬称,2月6日,铁道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对此事做出了答复,并加盖了铁道部办公厅红章。答复称,两名律师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于1月21日收悉,“铁路客票发售是铁路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您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我部政府信息范畴,您可以向有关铁路运输企业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对此,两名律师认为,根据铁道部公开的职责第三项就是“承担铁路安全生产和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责任,统一管理铁路运输组织和集中调度指挥工作”等,铁道部本身就对铁路客票发售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那么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铁道部就应该对申请的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律师:侵犯申请人监督权

此外,对于铁道部2月6日的这份答复,两名律师认为属于拒不公开信息,侵犯了申请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因此又于昨日依据《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而复议申请的事项与之前申请公开的事项一致,仍旧是公开今年春运期间的可售票总数等。

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再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本文来源:新京报 作者:张媛

声明
声明:本站所发表的文章、评论及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mail:support@txwb.com,系统开号,技术支持,服务联系微信:_WX_1_本站所有有注明来源为天下网吧或天下网吧论坛的原创作品,各位转载时请注明来源链接!
天下网吧·网吧天下
  • 本周热门
  • 本月热门
  •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