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称没有足够证据
对此奥维咨询分析师刘闯表示,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2006年后几家巨头企业仍召开晶体会议,共同商定面板价格,就不能判定面板企业仍在操控面板价格。
“现在面板定价权仍在液晶面板企业手里,这就是产业地位。”刘闯称。
黄伟律师称,根据目前的数据分析,部分液晶面板企业在某一尺寸的面板在中国市场上拥有绝对的市场支配地位,部分液晶面板企业既生产面板又生产电视,应防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液晶面板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比如,防止在交易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防止出现任意违约、拒绝供货、拒绝提供最新产品等行为。
■事件回顾
发改委对外企首开垄断罚单
发改委1月4日宣布,韩国三星、LG,我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企业,2001年至2006年六年时间里,在我国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53次“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操纵液晶面板市场价格。
发改委介绍:“第一次会议开始,他们的目标就是要大家一起来协商面板的产量、数量、价格以及相关的技术信息,不是一般的交换信息。”
经发改委查实,六家企业在中国内地境内销售涉案液晶面板数量合计514.62万片,违法所得合计2.08亿元。
为此,国家发改委责令涉案企业退还国内彩电企业多付价款1.72亿元,没收3675万元,罚款1.44亿元,经济制裁总金额合计达3.53亿元。除了退还国内企业的价款,其他没收金额和罚款则上缴中央财政。
这也是我国首次对境外企业实施价格垄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