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为加强以移动电话为终端的网络活动的规范和网络社会的管理,北京很可能要在全国率先实行手机用户登记实名制——用户办理移动电话入网、过户、变更等业务时,需要与电信业务经营者签订协议,并进行真实身份登记;否则,运营商可以限制、暂停、终止服务。这是中新网记者从今天下午在京举行的有关座谈会上获悉的。
据知,在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正在研究起草“北京市移动电话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内地各省区市中,北京可能是第一个出台相关规章的地方。
2010年9月1日,中国内地开始实行手机实名制。消费者去移动电话通信服务商的营业厅购买手机卡,必须持身份证才能办理。从世界经验看,手机实名制有利于保护用户隐私,减少垃圾信息,并为需要用户身份识别的电子商务等业务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在谈到“决定”出台的背景时表示,现在网络活动中,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出售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问题非常严重。侵入攻击信息系统窃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以及通过网络实施诈骗,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行为也大量发生。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各方面强烈呼吁立法,加强对网络活动的规范和网络社会的管理。
近年来,以移动电话为终端的互联网新业务发展迅速。在今天下午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举行的关于加强移动电话信息服务管理座谈会上,来自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运营商的高管们透露,目前,在北京地区的登记手机用户数已超过6000万,且每年有数百万的新增用户。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了用户恶意欠费、发布虚假信息和垃圾信息泛滥、短信息谣言,以及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等散布有害信息实施诈骗及其他犯罪现象。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在座谈会上表示,目前,中国已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北京出台手机实名制的有关规定,法理依据充分。他希望,相关规定应充分体现有利于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有利于促进电信业的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元起指出,北京实行手机实名制,特别要重点研究老用户的身份信息核实办法,并明确规定,具体由哪个部门、哪个机关来核实公民的身份信息,要增强地方性规章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效力。
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创始人、网络技术专家胡延平认为,网络注册实名制与手机登记实名制高度相关。有了手机实名制,一系列需要通过手机验证身份的网络服务都会更加便捷,能大大改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