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富士康工作40天之后,18岁的李某给家里打了一通电话说“不想干了”,第二天从旅店连续两次跳楼,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现场探查后,排除他杀可能,初步判定李某在第一次跳楼后被广告牌挡住,未落地,又从一楼窗户爬进楼内,在四五楼之间楼道窗户再次跳下。
家属提出60万元补偿要求
12月10日下午2时许,湖南小伙李某在观澜汽车站附近旅店开房,下午5时30分左右从宾馆三楼至四楼走道窗户跳下。旅店服务员说,听到外面巨响,似有东西坠落,几分钟后又传来巨响,服务员在门前看到有人躺在地上流血不止。随后,李某被送至深圳人民医院龙华分院治疗,当晚7时58分经抢救无效死亡。病历表显示,死亡原因为高空坠落,重度颅脑损伤,开放性颅骨骨折。
“头天晚上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不想在富士康做,又不肯说原因。”李某的大姑说,她劝他不开心就回来,别委屈自己,不料第二天听到噩耗。当天晚上7时许,她接到李某出事电话以为是恶作剧,后来接到派出所电话后才知发生悲剧,家人赶到深圳。
目前,死者家属提出60万元补偿要求。富士康方面回应,对于员工意外离去会给予一定人道主义帮助,但责任究竟在谁要等警方结论。
警方排除受其他伤害
死者家属质疑,李某在富士康上班期间非意外死亡。富士康相关负责人回应,他们也是接到警方通知才知有员工出事,“我们很惊讶,也很痛心,任何员工意外离去对我们来说都是损失,但员工有其自由活动的权利,我们无法监控员工一举一动。”
死者家属称,对李某进行法医鉴定时,发现其右眼处有伤痕,“法医说是旧伤,不是新伤。”
家属质疑李某生前是否遭到其他伤害。对此,富士康方面回应,警方已排除他杀可能,并调查过,未发现其他针对李某的伤害事件发生。
目前,死者家属等人仍在深圳与富士康协商。是什么原因让李某抱着必死决心,连续两次跳楼,至今无人能知,家属称等一切解决好会将遗体火化带回湖南老家。